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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 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2年05月25日 10:42  点击:[]

 

各普通本科高校:
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 <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(试行))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0〕 16号)、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江西省"2+6+N>产业高 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(2019-2023年左右)>的通知》(赣 府字〔2019]17号)和《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 关于印发<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> 的通知》(赣教高〔2021〕23号)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  开展首批普通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

事项通知如下。


一、工作思路

根据《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》, 按照"试点先行、分批启动"的原则,围绕江西省"2+6+N”产 业领域,“十四五"期间在全省建设30个左右重点现代产业学 ,打造融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技术创新、企业服务、学生 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,为应用型高校发展 提供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新模式。

首批遴选8个左右育人成效显著、区域产业特色鲜明、产 学研用联动深入的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,力争冲击国家级现 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;遴选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培育项目,经过 建设,使其成为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,并力争冲击国家级现 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主体

申报主体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。现代产业学院所在区域行 政管理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、产业学院建设依托企业可参与申 报。

(二)申报条件

已按照《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》 开展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,并取得一定成效。

(三)申报方式

1.申报高校对本校建设的产业学院进行择优推荐。原则上每所高校推荐重点现代产业学院数量不超过1个,要求独立组 建且正式挂牌运行时间不少于三个月;现代产业学院培育项目 推荐数量不限,但要求已独立组建且正式挂牌。

2.申报高校向省教育厅提交申报纸质稿和电子稿材料。省 教育厅、省工信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开展论证和实地考察。

(四)申报材料

以下材料作为省级现代产业学院评审重要依据。

1.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。 申报高校参照总体工作方 案中的内容提纲制定学校层面《江西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 体方案》(见附件1).

2.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。 申报高校参照《江西省普通本 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》,从目标定位、建设基础、 育人模式、保障体系等方面制定《江西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 方案》(见附件2).

3.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任务和目标清单。 申报高校从基础条 件建设、管理机制建设、软硬件资源投入、教学改革成效、产 学研合作成效、人才培养质量成效、社会服务能力成效等方面, 制定2022-2025年期间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任务和目标清单(见 附件3).建设任务和目标清单内容完成情况将作为省级现代产 业学院年度考核、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的重要指标和依据。具 体可参见《江西省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标体系(试行)》 (见附件4).


三、工作安排

1.2022年1月6日-2022年1月27日。申报高校向省教 育厅提交申报材料。

2.2022年2月8日-2022年2月28日。省教育厅与省工 信厅召开现代产业学院论证工作会,遴选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 设名单(含重点与培育).对遴选为重点现代产业学院还将安 排专家组实地考察。

3.2022年3月1日-2022年3月10日。省教育厅与省工 信厅公示、审核、公布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名单。已获批的 教育部现代产业学院直接认定为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 点。

四、项目管理

1.加强科学指导与管理。 省教育厅、省工信厅将协同地方 政府、行业组织和建设高校,成立省级产业学院建设专家委员 会,加强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及运行的科学指导与管理。

2.制定工作计划与方案。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周期为四年。 申报高校须对立项为省级现代产业学院,按照《现代产业学院

建设任务和目标清单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。

3.出台考核管理制度。 规范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运行,实 行年度检查、中期考核、终期验收等管理制度。建设期满后, 将对照《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任务和目标清单》以及验收标准, 组织专家进行验收。

4.实行动态调整机制。 对考核为办学条件好、经费投入充 足、育人成效显著的重点现代产业学院,持续予以经费和政策 支持;对办学条件较好、经费投入充足、育人成效显著的培育 项目,调整为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,并予以经费和政策支持。

对考核为办学条件不够、经费投入不足、育人成效不好的 重点项目,第一次实行黄牌警告制度,第二次撤销省级重点产 业学院称号,取消相应的支持政策;对办学条件不够、经费投 入不足、育人成效不好的培育项目,取消培育资格。

五、政策支持

对遴选为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予以政策支持。

1.省教育厅在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举办高校和依托专业 中开展招生改革试点,允许高校根据产业人才培养需求,设立 单独招生计划,在招生指标、"十四五"省级一流专业、一流 课程遴选等项目评审方面予以政策倾斜。

2.省教育厅积极争取经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,对公办 高校获批的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,争取建设期每年 每项目予以100万元经费支持;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培育项目与 民办高校获批的省级重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予以经费和政 策支持。省工信厅对参与建设现代化产业学院的企业予以相应 政策支持。

3.申报高校应设立现代产业学院专项资金以保障产业学院 的建设运行。对入选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,每年每项目投入运行经费不低于100万元(不含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专项建 设经费、合作企业支持建设经费,以及学校购买教学科研仪器 设备费用).

六、材料报送

请申报高校于2022年1月27日(周一)17: 00前,将申报 材料纸质稿(A4纸双面打印,一式10份)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公 章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(只接受 EMS 方式寄送),邮寄地址: 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(邮 : 330038).电子稿材料(含加盖学校公章PDF版、Word版) 发送指定邮箱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
申报材料包含以下内容:

(1)江西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总体方案;

(2)江西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,另提供佐证材料1

(单独装订成册); (3)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任务和目标清单; (4)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5); (5)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学校联系人信息表(见附件6)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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