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推进学校产业学院建设工作,提升产业学院建设水平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7〕95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
于印发<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(试行)>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20〕16号)、《江西省教育厅与江西省工业信息化厅关于印发<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
(赣教高字〔2021〕23号)、《2+6+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(2019-2023年左右)》(赣府字〔2019〕17号)、《关于申报江西科技学院产业学院工作的通知》(江科发〔2022〕77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
附件:
1.江西科技学院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(试行)
2.江西科技学院产业学院建设指标体系(试行)